岭东企业债务:股东责任、催收要点与转让条件解析

一、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

公司出现欠款情况,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:
  1.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,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,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,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。
通常情形下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,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。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,所谓有限责任,是指公司成立时,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,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。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,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。此后,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,与股东并无关联。

二、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?

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,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:
  1.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;
  1.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;
  1.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;
  1.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,避免超期,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,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;
  1. 若债务存在担保,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。

三、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

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,但需满足以下条件: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、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;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;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。

岭东区隶属于黑龙江省双鸭山市,位于双鸭市政府驻地尖山区南9千米处,距省会哈尔滨不足500千米,哈同高等级公路与岭东区相接。东北与双鸭山农场接壤,西北与集贤县相连,南与桦南县、宝清县交界,北与尖山区毗邻,地处低山丘陵地带,地形起伏、西高东低,居完达山北麓,平均海拔360米。城区总面积802平方千米。岭东区位于黑龙江省市境西南部,东与双鸭山农场相连,南、西与桦南县接壤,西北与集贤县分界,北与尖山区、四方台区毗邻。区政府驻地北距市中心尖山区 8千米。全区总面积约802平方千米,截止到2011年岭东区共辖南山、西山、北山、中山、东山、兴华等6个街道和长胜乡。岭东区位于双鸭山市政府驻地南9千米处,总面积802平方千米,东北与双鸭山农场接壤;西北与集贤县相连;南与桦南、宝清交界;北与尖山区毗邻。